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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独角兽的补贴都怎么领呢

发布时间:2022/06/02
沈阳市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独角兽的补贴都怎么领呢

为落实市政府“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先锋行动,高质高效服务创新主体,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现将沈阳市科技计划有关专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沈阳市重点技术攻关“揭榜挂帅”专项

(一)申报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方(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发榜方应于2022年4月29日前,以项目申报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申报”模块,完成《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在线填报,并通过“合同申报”界面的“备案材料”模块补充上传以下备案材料:

1.已完成技术市场登记备案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

2.项目揭榜任务攻关方案;

3.项目实施承诺书(按模板填写,原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

二、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

(一)申报对象

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沈阳市推荐,2021年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21年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4月29日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进行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2022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科技计划专项类别选择“认定高企奖励政策专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专项”,科技计划资助类别选择“专项信息备案”,科技计划管理类别选择“高新处”,填写申报书并上传以下附件:

1.承诺书(按模板填写,原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

2.高企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无需上传);

获得资金补助的企业,应按照“承诺书”有关要求,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核定后,按时退回未达标准部分补助资金。

三、科技创新平台专项

1.新批建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六元环无机材料基础科学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应于4月25日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进行在线填写申报书,计划类别选择“2022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科技计划专项类别选择“科技创新平台补助专项(国家级)”,科技计划资助类别选择“专项信息备案”,科技计划管理类别请根据相应管理处室或平台技术领域选择“高新处”或“社发处”,并上传平台认定或批建正式文件等相关附件。

2.新批建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99个2021年获批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见附件2),应于4月22日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进行在线填写申报书,计划类别选择“2022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科技计划专项类别请选择“科技创新平台补助专项(省级)”,科技计划资助类别选择“专项信息备案”,科技计划管理类别根据相应管理处室或平台技术领域选择“高新处”、“农村处”或“社发处”,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平台认定或批建正式文件、获批当年绩效报告、研发人员、仪器设备、知识产权等反映平台能力水平的标志性证明材料附件。应于4月2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修改、提交。

3.新批建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30个2021年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见附件3),应于4月25日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书,计划类别选择“2022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科技计划专项类别选择“科技创新平台补助专项(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类别选择“专项信息备案”,科技计划管理类别根据相应管理处室或平台技术领域选择“高新处”、“农村处”或“社发处”,并上传平台认定或批建正式文件等相关附件。

4.科技创新平台绩效奖励。绩效评价为“优秀”“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模块在线填写申报书,计划类别选择“2022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科技计划专项类别选择“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补助专项”,科技计划资助类别选择“专项信息备案”,科技计划管理类别请根据相应管理处室或平台技术领域选择“高新处”、“农村处”或“社发处”并上传正式的绩效评价结果文件、平台认定或批建正式文件等相关附件。绩效评价结果文件及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名称请根据批建的名称进行规范完整填写,不需设定项目开始时间和项目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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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相关专项申报指南或要求,准确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网上填报,“计划类别”、“专项类别”、“资助类别”等选择错误的项目将视为无效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期间,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及时关注项目形式审查状态信息,并按照形式审查反馈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按时提交。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截止时间后,未完成填报提交或修改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及申报人3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做撤销立项、收回补助资金处理。